現年75歲的原告何麗琼,興訟控告親生女兒郭鳳儀(譯音)及女婿劉振威,原告昨日透過友人表示拒絕受訪。入稟狀指,原告的丈夫郭鎮於2012年2月去世,郭鎮的遺囑確認原告為遺產執行人,可繼承全部遺產,包括一個廣州荔灣區物業。
原告指曾遭兩名被告多次威嚇,要求分得遺產,令原告與兒子不勝其煩。原告拒絕被告要求,只謂假若女被告善待原告,原告或會在遺囑內列明女被告可獲分原告的財產。
惟男被告於去年7月15日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訛稱原告拖欠5萬元廣州物業遷拆費。同月26日,男被告逕自前往原告位於屯門的寓所,要求分得1,500萬元。原告關門拒見,男被告竟破壞門外神位及香爐,又拍打鐵閘,驚動警方到場調查。
兩名被告更於去年8月6日、即原告生辰翌日再次上門,撒元寶、溪錢及陰司紙,令原告精神緊張。原告其後向被告發出律師信,滋擾不再。
案件編號:HCA30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