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港版國安法條文定義含糊不清,傳媒報道涉及港獨、警暴等新聞也可能被指煽動分裂及顛覆國家政權。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指,新聞報道是否涉及宣傳推動,「應該明眼人都區分得到」。香港記者協會主席楊健興認為,譚耀宗的說法反映違法與否是由主觀判斷,擔心傳媒受制於港版國安法,自我審查惡化,甚至如內地一樣,「要翻牆、繞大個圈先睇到(資訊)」。
譚耀宗接受now新聞訪問時指,港版國安法實施後,《基本法》第39條列明的兩項人權公約適用於香港的有關規定會繼續有效,認為傳媒毋須擔心,「我相信香港嘅新聞工作者都明白,有啲嘢係新聞報道,抑或利用呢個身份、利用個媒體嚟宣傳推動,我覺得明眼人都區分得到,唔會立亂檢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