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傭向僱主索償僅獲賠一半 留港提告被禁工作終為養家放棄追討
外傭勞工香港亞洲家務工工會聯會Phobusk Gasing
Phobusk Gasing(右三)引述報告,部份受訪移工索償平均需時58天,令不少人即使未獲滿意賠償金額但仍無奈接受,以便早日重投工作養家。何家朗攝
外籍傭工勞權不足,一旦遇上勞資糾紛,索償時更困難重重。有外傭工會調查發現,外傭通過調解向僱主索償時,僱主平均只願賠償索償額的51%,部份提至勞資審裁處的個案,平均更只獲償40%。工會亦指出,外傭留港索償期間不可工作,須面對嚴重財政壓力,不少人因此無奈接受較低賠償金額。工會建議政府改善機制,消除外傭申索時的障礙。
香港亞洲家務工工會聯會,今年2月至7月訪問33位來自菲律賓及印尼、曾以申索機制解決勞資糾紛的移民家務工,並整合發表調查報告《公義的代價》。調查發現,25位移工在調解階段平均索償27,391元,但僱主平均僅願意申索額的51%。當中17人不滿意賠償,提上勞資審裁處,但最終平均只獲償40%。
聯會主席Phobusk Gasing表示,移工終止合約後14日內要離港,雖然可以提請索償為由延長簽證,但其間不可受僱任何工作,要繳付簽證費用之餘,如無獲得團體協助,就須在沒有收入的情況下自行承擔生活開支。她引述報告,部份受訪移工索償平均需時58天,令不少人即使未獲滿意賠償金額仍無奈接受,以便早日重投工作養家。
報告亦指,不少移工不諳廣東話或英文,更不熟悉本港勞工法例,在調解時處於劣勢。報告其中一個個案,有移工就離職時未放的年假索償4,000元,但因為僱主在調解階段表現憤怒,又聲稱會反索償,令該移工不敢繼續索償,匆匆撤回個案,白白失去獲得合理賠償的機會。
Gasing認為問題在於機制的缺憾,政府有責任改善,令移工索償機制更公平。工會提出9項建議,包括容許移工在索償時受僱,並減免相關延長簽證的費用,政府亦應支援移工在索償時的住宿及繙譯服務。
職工盟主席吳敏兒表示,政府應對所有工人一視同仁,本地工人經勞工處索償時可同時受僱工作,但偏偏移工不准工作,同時更會被公立醫院視為「不合資格」人士而收取全額醫療費,連醫療保障都盡失。她認為,現時的機制毫不鼓勵移工申請索償,就算理據充份,都往往因財政壓力被迫盡快和解,令他們失去追求公義的機會。
立法會議員張超雄表示,本港公共照顧服務不足,對於有殘疾人士或長者的家庭而言,移工是僅有的選擇,因此本港對移民家務工十分依賴。他指,由於移工人數眾多,牽涉的勞資糾紛個案數字不容忽視,但移工在勞資關係中往往處於弱勢,政府應加強支援,自己亦會就僱主應為家中外傭購買綜合保險的相關事宜,提上立法會議程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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