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守斷水電住所抗逼遷 男博士令愛犬生蝨甩牙認虐畜罪
虐畜殘酷對待動物文博學
教書為生的語文博士聲稱不甘業主逼遷卻不退錢,在斷水斷電下與愛犬「摸黑」展開「抗爭」式生活兩個月,最終業主將屋內全數物品連狗一同掉出屋外,因而遭揭發狗隻健康情況惡劣。博士被控一項殘酷對待動物罪,案件原定今日開審,被告於開審前突然認罪,獲准保釋候判。
控罪指被告文博學(41歲)於去年9月19日前一段時間犯案。被告律師求情指,業主為配合市建局收樓,突然將被告趕走,卻不肯退回上期及按金,被告感覺不公,遂拒絕搬出單位,試圖阻礙業主收樓。一個月後單位突然被截水電,被告便與12歲大的貴婦狗「摸黑」相依為命,生活環境惡劣,度日如年。被告承認由於過份集中「逼遷抗爭」,對愛犬疏忽照顧。
被告在庭外透露,過往曾於名校任教,後改當補習老師,案發前因家中被斷電,於附近的麥當勞改卷,但卻遇襲,他形容事件對他來說是「沒頂之災」。被告又透露,涉案的貴婦犬「B仔」實是學生棄養,改由他接手收養,他指如果漁護署能照顧「B仔」,對牠也是好事,雖然被告會「唔捨得」。
律師續指,被告為中英文博士,曾任職教師,後期轉為私人補習,但今年二月起再沒有學生,現獨自居於佐敦一床位,生活環境非常困難。
被告庭上多次要求發言,指過去狗隻健康活潑,聲稱「自己好錫隻狗,隻狗亦好錫自己」,為此不忍交予他人照顧。他透露被逼遷期間,曾遭南亞裔人士襲擊,頭部受傷,其後業主主動接觸他表示願意退回金錢,他亦承諾搬走,但未幾屋內物品連愛犬被業主丟棄。案情指涉案貴婦狗被發現置於紙箱內,放在土瓜灣環發街街頭,當時全身長滿蝨、牙齒脫落,身體狀況出現多種問題。
暫委裁判官蕭淑瑜指,案中狗隻健康惡劣,不是一朝一夕造成,「人有權選擇喺咩環境生活,但隻狗冇得選擇。」辯方同意。裁判官下令先索取被告社會服務令報告,押後至6月22日判刑,准被告繼續保釋,案中貴婦狗現由愛協照顧。裁判官又向控方建議,考慮是否就狗隻被棄於出屋外一事對業主作出跟進。
案件去年提堂時,被告於犯人欄內要求發言,否認遺棄愛犬:「每隻貓狗都係我啲仔女,每件事情都有原因,我可以話,我冇做過呢件事,呢件事對我係一個海嘯式嘅災難。」又言:「業主將我書櫃同啲書,掉晒出街,我作為一個教師,呢件事對我聲譽影響好大。」他更形容自己「好悽慘,唔係個個受得住」,要求裁判官:「查清事實真相,得唔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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