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律師陸偉雄則稱,由於好姐已在獄中,還有九日便出獄,且案件已過上訴期限,倘若現階段再申請上訴已意義不大,倒不如由民主黨協力,組織社會有地位人士,聯名向懲教署申請求情,讓好姐提前出獄。陸又稱,一旦好姐出獄,會盡量協助好姐洗脫罪名,因為據她的家人稱,有意將她申請到美、加與子女同住,問題是有案底的人士不能移民。
另外,一直義助林家的翁靜淳牧師稱,林氏夫婦的子女並非對兩老不關心,而是好姐一直有心隱瞞事件,不想讓子女擔心,好姐以為個多月牢獄生涯很快便過,何必將事件搞大!但直至好姐進了收押所第五日,因為家中只有患病的林伯一人,他病情突轉惡化,已無力照顧自己,逼於無奈只好向子女說出原委,林氏子女得悉事件後,馬上將父親送院,又四方奔波營救母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