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送中・逆權大狀解法律】警察稱呼市民為「曱甴」有否砥觸法例?

蘋果日報 2019/09/18 20:00

專欄反送中曱甴劉偉聰人物

反送中運動經歷數月,鷹犬護主手法層出不窮,包括惡意抹黑。近月大量親中網媒開始流傳以曱甴(蟑螂)泛稱反修例示威者,警察在執法時,更加直接呼市民為曱甴,令大眾反感咋舌。究竟警察隨便稱呼市民為曱甴,有否砥觸法例?

曾為「以胸襲警」吳麗英、「魚蛋革命」盧建民辯護的香港逆權大狀劉偉聰(Lawrence) ,每日會用一分鐘時間,幫香港人拆解一條貼身法律難題。想知 Lawrence對曱甴論有咩見解?立即睇片。



撰文及採訪:牧戶池

拍攝及剪接:是敢的創作室



劉偉聰簡介:

劉偉聰,大律師,讀書時是大學辯論隊隊員隊長,1993年香港大學法律學院畢業,1995年起執業。2000至2005年赴LSE修讀政治哲學,探討公平、公正、公義。2010至2012先後任暫委特委裁判官及暫委裁判官。家住又一村。

個人Facebook 專頁:

https://www.facebook.com/lawrencewcla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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