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亞(中國)副董事長陳棋昌接受訪問時表示,不會評論其他銀行對東亞人債評定的風險級別,亦不會左右各銷售行對投資產品的風險分析結果。
渣打(香港)是東亞人債的銷售行之一,該行給予東亞人債投資評級為「F」,是投資產品中最高風險級別。渣打(香港)執行董事兼行政總裁洪丕正解釋,評估主要從投資產品潛在的價格波幅,對客戶可能帶來的風險程度作考慮,並非單純的債務風險評級。
他指出,是項債務以人民幣為發行單位,而人民幣滙價又存在升跌變動,故當中牽涉滙率風險,加上人債在二手市場的供應量受限,流通風險較高,影響二手市場的債券價格,有可能出現超過15%的跌幅。
另一銀行業人士說,東亞人債發行人是內地註冊的子公司東亞(中國),雖然其母公司是東亞銀行,但假若債務出現違約風險或償付問題的最壞可能,債券持有人亦無追溯權條款,要由東亞銀行承擔子公司到期應償付的人債本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