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暴之戰】前空姐施安娜入稟吿港龍 案件轉交高等法院原訴庭

蘋果日報 2020/06/18 16:12

港龍高等法院施安娜抗暴之戰

前港龍航空空勤人員協會主席施安娜早前就港龍航空無理解僱,並涉嫌歧視職工會入稟勞資審裁處,聆訊因疫情拖延至今午在勞審處再訊。裁判官指案件涉及《基本法》言論自由問題、賠償金額超出勞審處處理範圍及依照案例,將案件轉介至高等法院原訴法庭處理。施安娜表示對轉介高院的裁決早有心理準備,批評港龍一方「放棄公平對待」,會「盡最大努力爭取公義」,不排除以眾籌繼續捍衞言論自由。

署理主任裁判官陳大為對案件繼續在勞審處審訊提出多項質疑,指案件牽涉《基本法》第27條有關言論自由等問題,亦擔心施安娜未能完整提出法律理據,表示案件「已昇華到並非簡單的案件」。

施安娜在庭上再度表示,希望將案件留於勞審處審理,指現時資產無可能承擔訟費,「可能要賠償所有資產」,並質疑港龍一方希望以經濟壓力令她放棄爭取,「有好多難處阻撓我,唔公平嘅事更唔公平」。

裁判官質疑施安娜為何不向工會請求經濟幫助。施安娜回應指,工會只可以提供「有限度協助」,訟費為「相當現實的問題」,不可能將工會資源用於龐大律師費用。

港龍一方同意將案件轉交高院處理,表示過往亦有3個牽涉國泰勞資糾紛的個案轉交高等法院,並指若判決對港龍不利,「好大機會上訴至高等法院」。裁判官聞言馬上批評港龍一方言論,斥責「呢個係理據嚟㗎?」重申上訴是雙方權利,並非「輸咗我就上訴」,反問港龍一方「咁所有案件我哋(勞審處)都唔使做啦?」

施安娜提出更改賠償金額,並以平均月薪3萬元、至60歲退休為計,將金額由45萬增至1,000萬。她說,在港龍工作17年,「一畢業到而家,都諗住做到退休」,惟去年被解僱後至今仍未找到正職工作。

裁判官最後以案件牽涉《基本法》問題、勞審處未能處理高達1,000萬的賠償金額,以及引用平等機會委員會前總主任束健銘在2016年入稟勞審處並轉介高院的案例為理據,判決將案件轉介高等法院原訴法庭,並建議施安娜可向大律師公會尋求免費法律意見。

施安娜表示,對轉介高院的裁決早有心理準備,形容案件是「長期戰爭」,但會「盡最大努力爭取公義」。她批評港龍一方有意將簡單的勞資糾紛放到上級法院審理,是「放棄公平對待」。

施安娜至今仍不解港龍為何以言解僱,「我作為香港人都係自由身」,希望所有「打工仔」都可以表達自己所思所想。

被問及經濟狀況,施指自己飽受經濟及輿論壓力,事隔近一年仍未找到正職,但感謝6.12基金提供經濟支援,未來會研究申請法援,及向其他機構申請援助,亦不排除以眾籌繼續捍衞言論自由,為工會或其他僱員彰顯公義。對於未來立法會換屆,她呼籲立會可以改善《勞工法例》,加強保障。

港龍航空空勤人員協會前主席施安娜上年8月工餘時間,因在私人社交賬戶發表反修例言論而被港龍母公司國泰航空解僱。施安娜其後入稟勞資審裁處。

案件編號:LBTC4277/2019

記者 王靖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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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安娜就港龍航空無理解僱,並涉嫌歧視職工會入稟勞資審裁處,聆訊今午在勞審處再訊。王靖琳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