鴻運證券董事梁建民及金融服務界立法會議員詹培忠昨均有出席聆訊。詹培忠指出,接獲多宗鴻運客戶的投訴,要求法官批准他代表客戶在法庭上發言,但法官認為他並非客戶,沒有正式權利在聆訊中向法院陳詞,若要獲得發言權,須事先向聆案官作出申請。
不過,兩人已向法官表示,不反對延續臨時接管令。詹培忠則提出,要求訟費不應由鴻運客戶負擔,以免令他們百上加斤,法官遂將訟費問題押後裁決。詹氏指出,雖然李約翰預計整項接管開支在50萬元以內,但認為不止這數額。
證監指出,管理人的委任將會延續,直至證監就此事宜提出的原訴傳票進行首次聆訊為止。李約翰昨日發表聲明表示,須獲得法庭明確指示後,方可出售或處置鴻運的任何資產,包括向鴻運客戶退回股票。現時他仍在進行核實客戶資產權益的工作,至今共接獲鴻運客戶的申索表格480份。他預期,在上述原訴傳票開始聆訊後約一星期,可就退還現金客戶的股票向法院提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