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陣敗訴 七一遊行須跟警方安排維園草坪起步恐釀衝突
區諾軒七一遊行民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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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眾集會及遊行上訴委員會今日就民陣七一遊行起點問題,展開上訴聆訊。遊行申請人、民陣副召集人區諾軒在聆訊前表示,對聆訊結果不樂觀,或會考慮「低度滿足」警方發出不反對通知書要求,預留少部份市民在維園出發,其他市民則在其他地方出發。最終民陣上訴失敗,委員會決定維持警方以維園草坪為起點的決定。
在聆訊期間,委員會主席彭鍵基要求民陣澄清,有傳媒報道有關七一遊行起點作「公民抗命」的說法。區指民陣從不希望在七一「公民抗命」,因當日遊行會有很多一家大小參與,作為主辦方有責任確保市民安全。
代表民陣的律師提出以銅鑼灣東角道為起點,並以摩頓台巴士總站作後備起點,認為位置較警方提出的維園草坪合適。因為維園草坪附近有慶祝回歸活動,容易與持相反意見人士起衝突,且需繞過大圈才到達遊行路線。
彭鍵基則憂慮東角道附近有多幢唐樓,有機會發生高空擲物傷及市民。期間,有委員則問過去七一遊行至少過萬人參與,為何今次申請遊行人數估計3,000人。區回應時指,近年是民主運動低潮,遊行人數的確比以往少,雖民情難以估計,但根據過往經驗,認為不會太多人在起點聚集,反而多是中途加入。
代表警方的律師則稱,東角道的出口只有4.5米闊,但維園草坪兩個出口,每個有4米,合共8米,而過去於東角道曾發生有東西擲落街,「2009年駱克道扔過漒水,2014年有人扔西瓜皮同水袋」。她又要求,區回應所謂「低度滿足」警方發出不反對通知書要求的說法。區諾軒因事提早離開,留下書面回應指作為法律工作者,是否應該引導人作不乎事實的聯想,強調滿足不反對通知書要求,已表示其底線是遊行合法,而「公民抗命」是無可避免抵觸法律,民陣沒有違犯《公安條例》的意思。
港島總區高級警司(行動)謝名揚提出6點解釋,在維園草坪出發比其他出發地點更適合,包括東角道不能容納1萬人集合、主辦方低估出席人數、遊行人士聚集的速度和遊行隊伍出發速度、維園起步安排暢順和對軒尼詩道東行線影響等。
區諾軒在聆訊前表示,對聆訊結果不樂觀,或會考慮「低度滿足」警方要求。朱永倫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