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歌法】公聽會趕走咖喱范 保皇班長:腰斬都唔畀搗亂

蘋果日報 2018/05/05 12:56

范國威國歌法公聽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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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今日就國歌法本地立法舉行公聽會。新同盟立法會議員范國威發言時,想將時間給予與會的學聯代表會主席、嶺大學生會前外務副會長張倩盈表達意見。及後當民建聯李慧琼發言時,張倩盈及范國威在位上叫囂,委員會主席廖長江將張及范趕走,並斥責:「我就算腰斬會議,都唔會畀你搞事。」范被趕時高叫「廖長江唔俾人發言」,最終被一眾保安抬走,其後在走廊與保安拉扯。下午有出席者高呼香港獨立,並欲展示標語,也被逐離場。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聶德權在開場發言時強調,國歌是國家的象徵和標誌,理應得到尊重;國歌法的全國性法律去年已經納入基本法附件三,現在進行本地立法的工作,重申目前要討論的是如何進行本地立法的工作,立法時會考慮香港的實際情況。
出席公聽會的工黨郭永健在會上播放已故諾貝爾和平獎得主劉曉波遺孀劉霞的錄音,但播放不久即被要求「熄機」。他批評中共政權不尊重中國憲法,不尊重公民的言論自由和表達自由,「一個唔尊重自己憲法,唔尊重人民權利嘅國家,憑咩叫人民去尊重佢呢?人必自侮而後人侮之」。他認為國歌法違反了政治表達的自由,亦違反國際法和平表達自由的條文。
韓連山則形容,國歌法的立法是「極之危險」,認為香港人難以相信和尊重中共政權,「國歌法之所以被咁多朋友反對,係因為我哋對特區政府對中共政權缺乏信任」。韓連山發言途中,一度被委員會主席廖長江中止,認為韓離題。
建制派的港區全國人大代表、代表港區婦聯聯誼會的陳曼琪則指國歌是國家的尊嚴,立法保護國歌是應有之義,她指,現時要規管的是「公開、故意、侮辱」國歌的言行,與言論自由無關,強調人權和言論自由不能成為侮辱國歌的藉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