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場新聞 2015/06/09 21:18
《香港經濟日報》副社長石鏡泉今日在《晴報》專欄發表題為〈優質報道毋須犯險〉的文章,內文不點名批評《蘋果日報》記者前往韓國採訪新沙士疫情,是「以身犯險,不應獲公眾認同」。基於文章有詆譭記者成分,亦錯誤理解新聞價值,本會謹回應如下:
原文:有別於2003年沙士時,港傳媒發揮監察政府的作用,今次有傳媒工作者赴韓,走到當地曾接收新沙士患者的兩間醫院採訪,這樣報道是否專業?假如不幸「出事」,可否視為「偉大殉職」?無論這是前綫記者自行請纓作現場報道,抑或是傳媒管理層在市場化下驅使大機器的兩顆「螺絲」以身犯險,都不應獲公眾認同,因整個社會同樣要為他們不顧人身安全的行為而冒受感染的危險。
回應:韓國是香港人旅遊熱點,惟新沙士疫症爆發以後,當地政府一直有限度發放訊息,連患者的醫院名字也不得而知。傳媒基於專業求真的精神,當然有責任盡一切可行方法蒐集第一手資料。正如每當香港天文台發出颱風警告訊號,即使是十號颶風,各傳媒都必然派出記者在戶外採訪,沒有人質疑「假如不幸出事,可否視為偉大殉職?」
就《蘋果》記者近日前往韓國採訪一事,工會知悉,同事已做足防護措施,包括在有需要時佩戴口罩,常洗手。回到香港後,同事抵達機場即主動向檢疫人員表示曾接近醫療機構及輕微發燒,並即時接受測式及隔離觀察。對於石先生不點名提出,記者的現場報道令「整個社會同樣要為他們不顧人身安全的行為而冒受感染的危險」,工會認為是近乎誣衊的誇張評述,亦是對新聞工作者專業精神的蔑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