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領館外拘捕一少女 組織質疑屬英領土 報道引消息指屬租借範圍
昨日有人發起「全城連儂日」,有10多人到英國駐港總領事館外靜坐及展示海報,警方到場截查多人並拘捕一名涉塗鴉少女。事件惹關注團體批評,質疑警方當時是在英國領事館範圍內執法,屬外交領土,行動違反《維也納領事關係公約》。警方消息稱,接報有人塗鴉派員到場調查,行動前有知會領事館。《明報》引消息人士指,警方與示威者對話的地方是領事館租借範圍,並非外交領土。
1月11日下午,有人從金鐘連儂牆到本來已有一批示威者長期留守的英國總領事館一帶靜坐及展示海報。約5時,警方在領事館外截查,發現有人在英國駐港總領事館外對開路壆塗鴉,期間在一名15歲少女身上搜出噴漆,將她拘捕。
網媒「實媒體」報道,當時示威者一直身處屬英領領土的灰磚範圍內,防暴警突然驅逐在場人士,拘捕一名朱姓女中學生,用索帶扣起其雙手盤問並帶走。警員指因接獲投訴後到場,由於有人涉嫌刑事毁壞,所以有權於英領範圍內執法,調查行動共約半小時。
居英港人組織「Stand with Hong Kong」在Facebook發表聲明,譴責香港警方違反《維也納領事關係公約》,
並發布一系列文件,包括土地注冊處的土地登記冊、由政府發出予時任英國外相的土地使用文件、批出土地合約、執法位置示意圖,證明當時警方執法的地點屬土地編號LOT No.8675範圍內,「灰磚的地方是英領的領土,顯然跟公共空間的紅磚有所不同。」警方是越過了邊界進行截查和拘捕,認為香港及中央政府需就事件道歉。同時要求英方關注事件,「這是對國家的明顯冒犯和挑戰。」組織並敦促外交大臣藍轁文(Dominic Raab)譴責警方的不當行為。
《明報》引消息人士指,警方是在下午4時許接到英領館通知,然後派員到場,警方與示威者對話的地方,是領事館大樓租借的範圍,並非外交領土。英國外交及聯邦事務部未有回應是否就有人塗鴉通知香港警方。警方消息人士表示,就事件索取法律意見作檢控時,會考慮執法地點這一點,會調查該地點是由誰管及能否執法。
《維也納領事關係公約》是各國執行外交任務時需要遵守的國際公約,當中第31條訂明「領館館舍不得侵犯」,除非得到領使館方同意,或遇災害需即時保護時,否則接受國的官員或執法人員不得進入館舍範圍,館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