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事私營安老院位於大埔運頭街20至26號2樓及3樓,署長根據《安老院條例》第11條的規定,上月29日向牌照持有人發出書面通知,說明有關拒絕其牌照續期申請的意向,牌照持有人本月5日向署長就該事宜作出書面申述,署長今決定拒絕該安老院牌照續期的申請。另外,院舍地下和1樓屬另一牌照,本年8月31日才屆滿,但現時地下和1樓部分面積,被改建為超市百貨。
社署發言人早前表示,已就護老院1樓疑違規做超市發出書面糾正指示,本月5日派員巡查,確認該超市已停止經營。安老院牌照事務處前日則收到涉事院舍申請更改牌照圖則,正處理有關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