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場新聞 2020/03/13 18:24
警方兩度去信批評《頭條新聞》抹黑警隊,曾經指《頭條新聞》有違「準確持平」準則的港台顧問委員會主席陳建強今早與廣播處長梁家榮舉行例行會面。被視為親建制的「梁粉」陳建強,在會後見傳媒表示,顧委會已向處長建議「所有港台節目」都必須嚴格遵守《香港電台約章》內容,提供準確而持平的新聞報道、諮詢等;並希望廣播處長嚴謹處理投訴。委員會又促請處長與他們定期溝通,且若不採納委員會意見,需向他們匯報及解釋原因。(另見報道)
港台工會同日發表聲明回應陳建強言論,重申港台已有既定機制處理投訴及跟進員工表現,要求顧問委員會了解自己的角色及位置,停止施壓干預港台日常事務。聲明全文轉載如下。
(1) 香港電台約章是涵蓋所有港台節目,不應該亦不會有例外和豁免,所有節目需嚴格跟從約章內容,提供準確持平新聞報道、資訊、觀點及分析,以加強市民對社會、國家及世界認同,同時要恪守約章所指,發放準確及具權威性資訊。
(2) 希望廣播處長要嚴謹處理投訴,各方意見要作全盤考慮,不能輕率,委員會期望在完成處理後,收到有關投訴的報告。
(3) 委員會亦希望廣播處長跟隨約章,定期與委員會溝通,因處長可能就節目編輯方針、標準及質素,徵求委員會意見,處長亦要重視和考慮委員會提出的所有意見,如不接納需向委員會匯報及解釋原因。
「香港電台顧問委員會乃根據 2010 年 8 月 13 日公布之香港電台約章委任成立,其職能如下:
(a) 就關乎港台節目編輯方針、節目標準及質素的事宜向處長提供意見;
(b) 聽取有關港台節目編輯方針、節目標準及質素的投訴報告;
(c) 透過聽取港台定期進行的公眾意見調查報告,監察港台的節目符合公眾期望的程度;
(d) 透過聽取港台的服務表現評估報告和符合服務表現評估指標報告,就採用適當的服務表現評估指標和改善服務的方法等事宜向處長提供意見;
(e) 就有關讓公眾在電台及電視頻道上參與廣播的事宜,包括「社區廣播參與基金」的資金分配準則,向處長提供意見;以及
(f) 就港台如何達至其公共目的及履行其使命的事宜作出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