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年今日
稱菲傭與少主性交播愛滋 黎芷珊稱「朋友的朋友」告知 衛生署未有同齡個案
立場新聞 2015/06/18 12:28
資料圖片:黎芷珊(微博圖片)
藝人黎芷珊昨日在《晴報》專欄中稱,
聽聞有菲傭感染愛滋病後,再和兩名13、14歲的少主性交,令二人同被愛滋病毒感染
。事件引起廣泛關注,但亦有不少網民質疑事件的可信性。黎芷珊回覆傳媒查詢,承認是從「朋友的朋友」中得知事件,但又強調事件屬實。
衞生署回覆《立場新聞》稱,過去5年有5宗13歲或以下愛滋病病毒感染個案,其中4宗經母嬰傳播,1宗傳播途徑未明。衛生署又指沒有接獲14至15歲的感染個案。
黎芷珊昨日在專欄指,有菲傭在辦理工作簽證續期前的例行身體檢查中,發現自己患了愛滋病。傭主一家四口之後進行身體檢查,發現兩名13、14歲的兒子都有愛滋病。經過追查下發現,原來女傭曾與兩名兒子發生性行為。
黎芷珊昨日晚上接受
《蘋果日報》
的訪問時,就澄清「係由朋友嘅朋友口中得知,所以冇跟進。」她又指事件嚴重,希望帶出訊息讓家長用更多時間照顧、關心子女。她同日向
《明報》
強調,文章內容是真實事件,已把所知的資料在專欄中完整交代。
衞生署回覆《立場新聞》查詢,就指在過去5年,衞生防護中心共接獲5宗13歲或以下感染愛滋病病毒新增個案,但沒有接獲14至15歲的感染個案。衞生署又指5宗13歲或以下感染個案中,4宗透過母嬰傳播受感染,但餘下1宗因資料不足暫時未能確定傳播途徑。
如果事件屬實,該女傭會否需要負上法律責任?
《明報》
引述律師黃國桐指,與13、14歲未成年男子發生性行為,足以構成非禮罪,加上事件令未成年男子感染愛滋,相信被告會被重判。不過被問會傳染愛滋病毒,會否被控以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則要再作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