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輝發帖放租「牌照屋」 民政總署︰未領有旅館牌照 有足夠證據會檢控 陶輝:會配合調查

立場新聞 2020/05/01 20:28


助理警務處長陶輝(Rupert Dover)日前被揭居於清水灣碧水新村一間「牌照屋」 (寮屋),同時將村內另一間面積 1,100 平方呎的「牌照屋」作民宿出租,叫價月租最高 2.6 萬,被質疑做法違反牌照屋條款及無牌經營旅館。民政總署回覆查詢證實,陶輝出租的「牌照屋」未有領取旅館牌照,會在日內巡查,搜集到足夠證據後會檢控。陶輝被追問事件時指,牌照屋持有人為妻子的親人,又說不清楚「直系親屬」定義,但會配合調查。
記者今日下午到清水灣現場視察,發現陶輝居住的清水灣碧水新村 1 號屋,與他放租的 61A 號屋只相距約百多米。 1 號屋為藍色外牆、三層樓高、設有室外花園,據報寮屋牌照由一名劉姓人士持有。 61A 號屋為單層、灰白色外牆,建有兩款黑色及白色的屋頂,其中一部分的屋蓋留有空位讓樹木伸出屋外,花園及窗戶均被密封。
陶輝反問直系親屬定義
陶輝今日早上出現在清水灣寓所外,被記者追問事件。他承認知道居住的 1 號屋是牌照屋,他是得到牌照持有人批准住在該處,牌照持有人為他妻子的親人。被問到牌照持有人是否他們的直系親屬,他就反問直系親屬的定義,「what's  the definition of that? That would be interesting to find out as well. 」 
他又指,留意到近日的各種相關新聞,希望地政總署等有關部門可以全面調查,他會配合調查結果,若證實居所為官地,地政總署要求他離開,他會照做,但他希望當局釐清「親人」的定義。
民政總署︰牌照屋不可轉賣轉租
民政事務總署回覆《立場新聞》證實,陶輝出租的 61A 號屋未有領取旅館牌照。牌照事務處在接獲「無牌經營旅館」的舉報後,會在 8 個工作天內進行巡查,當搜集到足夠證據,便會採取檢控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