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鄭榮(77歲)今由當值律師代表。案情指,本年 3 月 24 日下午 6 時許,一名於柴灣漁灣邨漁安樓地下 24 號,民建聯張國鈞黃定光辦事處工作的議員助理於下班時貼上宣傳海報,惟翌日早上途經該處時,發現 12 張海報全被撕毀。他於同月 26 日下班時再次貼上 30 張海報,惟翌日早上再次發現海報被撕毀,遂報警求助。同樣情況於 3 月 29 日第三次發生,案發經過被閉路電視拍下。至 3 月 31 日早上 6 時許,在場埋伏的警員於老翁第四次犯案時將其拘捕,並搜查其住所,搜獲他於第三次犯案時身穿的衣物。老翁警誡下承認是因爲不喜歡相關政黨而犯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