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無牌管對講機 事隔近一年後被控 女學生准保釋 不得離港須宵禁

立場新聞 2020/08/06 16:08


去年 8 月 11 日,大批市民於港九新界多區「快閃」示威,其後爆發警民衝突。一名 20 歲學生在旺角被指無牌攜有對講機,事隔一年被控一項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罪。案件今(6 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首度提堂,押後至 9 月 16 日再訊,以待辯方索取文件。被告原獲准以 2,000 元保釋候訊,惟控方要求新增宵禁令及不得離港等保釋條件,獲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批准。
被告梁詩琪(20 歲,學生)被控一項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罪,指她於 2019 年 8 月 11 日在旺角樂群街公園,沒有領取相關電訊牌照下攜有一部 YSHON DM-R358 無線電對講機。
被告原本在警署獲准以 2,000 元擔保外出,惟控方今日要求新增不得離港、每晚 10 時至早上 6 時宵禁、交出旅遊證件、居於報稱地址及每周往警署報到一次,獲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批准。辯方一度指本案控罪並不涉及破壞社會安寧元素,質疑控方要求新增宵禁令的恰當性。惟裁判官審視案情摘要後,最終仍頒下宵禁令。
案件編號:WKCC2631/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