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場新聞 2020/09/06 18:41
卡夫卡的《審判》其實是對法律本質的剖析,認為法律是艱澀難懂的迷宮,卻有着難以致信的阻嚇力量。然而,法律就算多難懂也得讀懂,尤其在當前的亂世。《香港動盪—法與治的歷史與文化解讀》包含十一篇文章,從法律、文化、歷史的角度寫香港的社運發展,也可以說是以香港的社運發展史來分析法律。最近特區政府意志堅定地否定「三權分立」的存在,在這背景閱讀此書就更有意思,例如有法官、立法會議員認為「三權分立」乃普通法背後的憲制原則,但我們應如何看待普通法﹖吳海傑在此書的文章《撕破英式法治在香港歷史的神話》卻認為很多歷史觀美化了普通法在香港的角色,因為在殖民地時代的大部份時間,很多普通法的美好傳統(例如對自由的保障)都沒有在香港實施,但受普通法訓練的律師、法官卻仍然深信那份美好。此書當然不是為政府的指鹿為馬背書,但法律對權力的限制與權利的保障也許並沒有我們想像的強,這書是一本對應這年代的法治教科書,助我們看穿政府表面的指鹿為馬,探究更深層的權力及法律問題。
今日香港政客說香港三權分立從來沒有,情況極像《動物農莊》裡的豬,肆意更改法則。香港的法治早已向政權靠攏,雖然仍有一兩個清官,但律政師的檢控既不能服眾,警方的供詞改完又改,早就被大眾質疑。
政治是:「關乎一群人共同事務、共同命運的一種活動,且唯有人人平等,既能自由發言來試圖說服對方,且聽取彼此意見,進而達成共同的決定,才稱得上是一個政治社群。」在極權社會下,政治成為手段去討好上司,或是滅聲。
這本《政治的承諾》是作者重新對整個西方的政治思想思考,在第一至五章梳理政治哲學的脈絡,從歷史中找到政治在人手上,演變成何種工具。現在的後極權時代,人又怎樣在歷史中找到啟示去尋找出路呢?鄂蘭說:「傳統的終結並不見得意味著傳統的概念失去了掌控人心的力量。相反,那些老掉牙的觀念和概念,有時候會在傳統失去生命力,記憶開始消退的時候,更加專制。」
本書從一個嶄新的視野來探討政治體制:為何某個領袖可以奪權、為何某個小國的人民起義抗暴、為何某個新政策扭轉了全國人民的命運。在解釋這些案例時,記者或歷史學家通常能夠說出發生什麼事、發生在誰身上,有時甚至還給得出原因。但在這麼多政治事件與歷史記載之下,有幾個問題一直存在,而且令人不自在。例如,暴君為何能掌權這麼久?為什麼好的民選領袖任期這麼短?為何貪腐的政權屹立不搖?為什麼容易發生天然災害的國家,總是在災害來襲時措手不及?為什麼有些國家坐擁豐富的天然資源,國內卻很窮?
作者提出一個適用各種政體 (民主、獨裁) 的理論框架,可以用來解釋各種政治現象,作者假定無論是何種政體的領導者,他們都是為了延續其政治生命,做出最自私自利的理性行為,而一國人民的人口組成,將決定性的影響領導者的施政方向。此人口組成可區分成三種:廣大人民、有影響力的人民、核心擁護者,其中核心擁護者最為重要,其規模大小將決定領導者的所作所為。
作者從大量觀察獨裁國家,得出這樣的理論:獨裁者不是靠一人之力,而會需要關鍵擁護者來維持其權力──施行暴政就怕人民反抗,好好獎勵軍隊、警察、情報機關的有力人士,讓他們站在統治者這邊是極度重要。作者表示,「如何維持關鍵擁護者的利益」幾乎可以解釋所有獨裁政權的施政方向。並且這套理論可以適用在民主國家身上,對民主國家相較於獨裁國家,就只是關鍵擁護者非常多,基本上就是讓候選人勝選的得票人口,這數目上的差異解釋了民主或獨裁國家的不同行為。
本書的序言有一句話令人深思:「每當我們看到民主領袖與暴君握手言歡、眉開眼笑的畫面,就會覺得怪怪的,彷彿這是在為那些暴君的掌權背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