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建源去信鄧炳強促交代 12 歲女遭跪壓 警︰議員應以身作則譴責違法行為
上周日 9.6 九龍遊行期間,警方在旺角多處大規模截查,一名 12 歲女童快步走避時被三名警員合力撲倒制服,一名警員更一度騎身在少女腰上,引起社會關注。立法會教育界議員葉建源前日去信警務處處長鄧炳強,認為他應盡快就事件向市民解釋及道歉。警方今日(11 日)回覆指,警員是基於執法的責任,以最低所需武力制服形跡可疑少女,葉建源作為教育界議員應以身作則,譴責違法行為,呼籲未成年人士遠離高風險示威現場。
葉建源本月 9 日去信鄧炳強,譴責警方在事件中使用不適當武力對待兒童,要求鄧炳強及警方盡快向女童及公眾公開道歉,並懲治相關警員。葉建源在信中指,警方當時未有任何證據或合理懷疑顯示女童有違法行為,就選擇用膝蓋壓倒女童在地上,導致女童受傷,事後沒有得到即時急救,是違反《警察通例》,對此予以譴責。
葉建源指,警方的行動沒有顧及未成年人士的安全,反令其受驚逃跑及受傷,擔心事件或會影響女童的身心健康發展,他促請警務處處長親自處理事件,承認錯誤,對女童及公眾作公開道歉,並懲治相關警務人員,以保障公眾安全。
警方今日由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郭嘉銓回覆葉建源指,警方關注未成年人士逗留在示威現場,葉建源作為教育界議員應以身作則,譴責違法行為,並一同呼籲未成年人士遠離高風險示威現場。警方指,當日有近百人在旺角西洋菜南街集結及叫囂,警方警告不果於是截停搜查,一名少女突然拔足逃跑形跡可疑,警員以最低所需武力制服。
郭嘉銓指,警方有責任保障所有市民大眾的安全,當有人犯法,警方便有責任執法,當時被截停的人中有人逃跑,於是基於執法的責任作出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