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網絡安全法草案:遇重大事件 可限網絡傳訊
大陸官媒報道,人大常委公佈《網絡安全法》草案,草案中規定若有維護國家安全、處置重大突發事件的需要,各地政府經國務院批准後可限制當地網絡通訊。
「因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公共秩序,處置重大突發社會安全事件的需要,國務院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經國務院批准,可以在部分地區對網絡通信採取限制等臨時措施。」
草案強調,任何人不得利用網絡危害國家安全、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民族仇恨及歧視等。草案又列明,國家網信及相關部門,一旦發現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發佈及傳輸的訊息,可要求網絡營運商傳止傳輸及將其消除,但要保存有關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