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陽明,名守仁,字伯安,生於浙江餘姚。作為哲人以外,他曾任將軍平定宸濠之亂 (1519) 。王陽明的生平與學思變化,可參董平:《王陽明的生活世界》(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 2009)。
此即牟宗三指王陽明良知所具的「主觀義」——良知是能知是知非、能警醒自己的主體 (subject) ;而本文第三節涉及良知的「客觀義」,即指良知即天理、良知所知之理即它自己;而另一義「絕對義」指良知具有作為存有界基礎的存有論或形上學意義,本文未暇詳及。見牟宗三〈儒家的道德形上學〉,《鵝湖月刊》 1975 年第 3 期,頁 4–8 。
見《孟子.告子上》:「耳目之官不思,而蔽於物。物交物,則引之而已矣。心之官則思,思則得之,不思則不得也。此天之所與我者,先立乎其大者,則其小者弗能奪也。」
見《孟子.告子上》。
即《孟子.公孫丑上》中的「惻隱之心」、「羞惡之心」、「辭讓之心」與「是非之心」(《孟子.告子上》則言「恭敬之心」而非「辭讓之心」)。
見牟宗三:《從陸象山到劉蕺山》(台北:學生書局, 2000 年),頁 217 。
「心者身之主也,而心之虛靈明覺,即所謂本然之良知也」(《傳習錄.中》,《王陽明全集》,(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 年頁 53)。另外,本文以「是非」與「善惡」為同義。
〈大學問〉,《王陽明全集》,頁 1,070 。
《傳習錄.下》,《王陽明全集》,頁 120 。
他說:「一念發動處,便即是行了」(《傳習錄.下》,頁 109–110)。換言之,王陽明認為道德評價的主要對象是意念。這貼近以「動機」為判斷行動對錯的立場。
〈答魏師說〉,《王陽明全集》,頁 242 。
「善念發而知之,而充之;惡念發而知之,而遏之。知與充與遏者,志也,天聰明也」 (《傳習錄.上》,頁 25)。在宋明儒學及王陽明文本的脈絡下,「天聰明」即指「良知」,見陳立勝:《入聖之機——王陽明致良知工夫論研究》(北京: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 2019 年),頁 216 。
《傳習錄.上》,頁 36–37 。
《傳習錄.下》,頁 126 。
《傳習錄.上》,頁 4 。
此段「知行合一」指知行本來是一,而異於王陽明晚年講「致良知」,強調實踐而言「知行合一」中的「合」字的工夫意義,見陳來《有無之境——王陽明哲學的精神》(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 2013 年),頁 169 。
「吾心之良知,即所謂天理也」(《傳習錄.中》,頁 51)及「天理即是良知」(《傳習錄.下》,頁 125)。
天理良知一體兩面,此所以新儒家代表之一的牟宗三強調良知是「即活動即存有」的——良知會活動,即上文所述良知作為道德主體有能動性;而良知作為「存有」,乃指良知亦即「理」或「天理」本身(見牟宗三:《從陸象山到劉蕺山》,頁 218–220)。
〈與李宰二書〉,《陸九淵集》(北京:中華書局, 1980 年),頁 149 。
《傳習錄.中》,頁 95 。
《傳習錄.下》,頁 137 。
《語錄》,《王陽明全集補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 2016 年),頁 292 。
〈寄正憲男手墨二卷〉,《王陽明全集》,頁 1,091 。
《河南程氏遺書卷第二上》,《二程集》(北京:中華書局, 1981 年),頁 15 。王陽明在〈大學問〉開篇謂:「大人者,以天地萬物為一體者也,其視天下猶一家,中國猶一人焉。若夫間形骸而分爾我者,小人矣」(《王陽明全集》,頁1066)。
《傳習錄.中》,頁 90 。
陳立勝:《入聖之機——王陽明致良知工夫論研究》,頁 237 。陳氏更補充:「離開對生命尊嚴的肯定、關愛與敬畏,『良知』很容易異化為冷冰冰的是非原則,成為暴力、宰制與佔有的『崇高』理由」(同此注,頁 242)。
陳立勝:《入聖之機——王陽明致良知工夫論研究》,頁 239 。
可參鄭宗義的解說:「此理,總言之,乃惻隱之仁,乃道德心或良知作出(亦即知道)『仁是道德,不仁是不道德』的核心道德判斷 (core moral judgment) ;分言之,乃道德心或良知之仁理在不同對象或情景中表現為[……]不同的理,[……]如孝、弟、忠、信等」(鄭宗義:〈再論王陽明的知行合一〉,《學術月刊》, 2018 年第 50 卷第 8 期,頁 14)。
《傳習錄.下》,頁 126 。
《傳習錄.下》,頁 126 。
《傳習錄.上》,頁 22 。
見《傳習錄.中》,頁 56-57 。舜的父母與弟弟常對舜不善,見《孟子.萬章上》。
《傳習錄.下》,頁 108 。
《傳習錄.中》,頁 71 。
《傳習錄.下》,頁 105 。
見〈大學問〉,頁 1,070 。
《傳習錄.下》,頁 126 。
〈大學問〉,頁 1,070 。
「致吾心良知之天理於事事物物,則事事物物皆得其理矣」(《傳習錄.中》,頁 51)。
王陽明亦有粗鬆說過:「孟子說『夜氣』,亦只是為失其良心之人指出個良心萌動處」(《傳習錄.中》,頁 75–76);但其更準確的說法該如:「惡人之心,失其本體」(失卻其本來狀態)(《傳習錄.上》,頁 17)。
此說參考自鄭宗義對孟子性善論證成問題的看法:「孟子是通過體證的方式來論證道德心性的」(氏著:〈心性與天道——論勞思光先生對儒學的詮釋),收氏著:《儒學、哲學與現代世界》[石家莊:河北人民出版社, 2010 年],頁 128)。
可參Paul Bloom: Just Babies: The Origins of Good and Evil (New York: Crown, 2013)。例如腦神經科學家發現我們有鏡像神經元(mirror neuron),能讓我們當下分享到別人的情感經驗,以致同感的現象,亦為王陽明萬物一體、疾痛相感的想法提供了經驗支持,見 Marco Iacoboni: Mirroring People: The Science of Empathy and How We Connect with Others (New York: Farrar, Straus, & Giroux, 2008)。
《傳習錄.上》,頁 83 。
《傳習錄.中》,頁 56 。
聖人之間可有差異,但那差異不在於良知本身,而在他們體現了天理的不同方面,只要「良知同,更不妨有異處」(《傳習錄.下》,頁 127)。
《傳習錄.中》,頁 81–82 。
牟宗三:《從陸象山到劉蕺山》,頁 230 。
見〈答汪石潭內翰〉,《王陽明全集》,頁 171 。亦參:「人若知這良知訣竅,隨他多少邪思枉念,這裏一覺,都自消融。真個是靈丹一粒,點鐵成金」(《傳習錄.下》,頁 106)。
《傳習錄拾遺》,《王陽明全集》,頁 1,289 。
見陳立勝:《入聖之機——王陽明致良知工夫論研究》,頁 342–3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