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冊紅線.前言】當記者查車牌被捕 查冊空間尚餘幾多?
元朗 7.21 襲擊當晚,多名市民被身份不明的白衣人持械毆打重傷。蔡玉玲與《鏗鏘集》團隊透過查車牌,找到曾接載白衣人車輛的登記車主,逐一追問回應。
然而,她被政府指控為取得車牌資料,向運輸署「假稱」查車牌與交通運輸事宜有關。她為社會追尋真相而查冊,卻成為香港歷來首名因查冊被捕、被控的記者。
種種述象揭示,政府一再運用法律和行政權力,收窄資訊及新聞自由。
刻下的香港,傳媒透過合法查冊作採訪和報道的空間尚有多少?至於林鄭所言,記者仍可繼續查冊又是否事實?
《立場新聞》調查組過去一個月,重新檢視運輸署、入境處、屋宇署,房屋署以及土地註冊處的查冊程序,發現各部門幾乎全面收緊,運用行政權力設下新門檻和新規定。
有部門以私隱之名限制查冊,卻無視《私隱條例》對新聞豁免,「強逼」記者聲明同意查冊所獲資料只能用於指定的用途,越權限制採訪和報道。有部門要求記者申報採訪方向從而「審批」,最終拒絕查冊申請,並拒絕詳細解釋理據。有部門從未設渠道讓傳媒查冊,不過在記者查詢下,同意考慮加設相關選項。
記者又向各部門查詢收緊查冊程序的理據,當中 3 個部門拒絕詳細解釋,表現出對新聞自由置若罔聞。
《基本法》第 27 條明確保障香港居民的新聞自由。隨着記者因查冊遭拘捕和檢控,政府部門以行政權力收緊查冊規定,傳媒面臨或明或暗「紅線」越來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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