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總9月訪美 有人發起白宮網站聯署 促無條件釋放高瑜
聯署內容指出,法律專家認為,國家秘密法措辭含糊,並經常被用以壓制言論自由。高瑜的律師稱,沒有證據證明高瑜曾洩露了文件。
聯署又指出高的情況侵犯了聯合國人權宣言第19條和中國的憲法第35條,美國作為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的常任理事國,聯署者敦促美國總統奧巴馬要求中國立即無條件釋放高。
高瑜被囚涉及的所謂國家秘密,是指2013年5月13曰,中共中央辦公廳9號文件,即是有關中央在高校和媒體要求「七不講」的《關於當前意識形態領域情況的通報》。
今年4月入獄後,多次傳出高瑜身體健康欠佳的消息。傳媒上月報道,其弟高衛前往看守所探望高瑜,並表示高瑜精神相當好,表現很堅強,但人瘦了,還有心絞痛,更患上皮膚病,健康情況惡化。
曾任職中新社的高瑜曾經先後兩次被捕,1994年曾被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洩露國家機密罪」判處有期徒刑6年,直到1999年年以保外就醫的名義獲釋。她亦曾於1989年被捕,約一年後獲釋。高瑜曾獲多個國際新聞獎,1997年獲無國界記者新聞獎以及2006年第二次獲得國際婦女媒體基金會的「新聞勇氣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