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斯拒引憲法第 25 修正案罷免特朗普 指不符國家最佳利益
美國副總統彭斯周二(12日)在致美國眾議院議長佩洛西的信中表示,他個人反對引用憲法第 25 修正案,罷免總統特朗普。彭斯在信中表明:「我不認為這做法符合我們國家的最佳利益或符合我們的憲法。」他又敦促國會在執政權力過渡至拜登之前,應集中精力團結國家,並「避免採取會進一步分裂和煽動當下民眾情緒的行動」。
眾議院周二正在進行促請彭斯援引憲法第 25 修正案的投票。根據憲法第 25 修正案,一旦副總統及多數內閣成員一致認為總統已狀態不佳、無論是身體上或精神上,而無法有效履職,可在未經總統同意的情況下,採取一定步驟暫時或永久解除總統職務,啟用第 4 款的首要條款,是需要副總統和多數內閣成員,一致聲明總統已無法履職。
另外,控制眾議院的民主黨計劃對特朗普啟動彈劾程序,料周三(13日)表決。眾議院共和黨領導人,懷俄明州共眾議員 Liz Cheney 周二(12 日)已表明,將會投票支持彈劾特朗普,因為特朗普上周煽動了支持者,導致發生致命國會衝突。
Liz Cheney 是眾議院共和黨第三號人物,特朗普的煽動是歷任所有總統對美國憲法的最大「背叛」。 她在聲明稱:「美國總統召集了、聚集這批暴民,點燃了這次襲擊的火苗。接下來發生的一切都是他的所作所為。」
她又指,沒有特朗普,這一切都不會發生,而特朗普本能即時干預製止暴力,但他沒有這樣做。 Cheney 更形容從未有美國總統「如此背叛其職務及對憲法的誓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