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搶女警警棍 佔旺男阻差罪成囚4周
運輸工人鄧德全去年10月17日「重奪旺角」日,在旺角佔領區搶女警警棍,經審訊後裁定阻差辦公罪成,今早於觀塘裁判法院被判囚4周。
裁判官指被告沒有悔意,不適合接受感化或判處社會服務令。辯方求情稱被告鄧德全(28歲)對案件感後悔,而被告指自己沒做過,何以要承擔這些後果。
去年10月17日,被告在旺角搶走女警韋婧的警棍。辯方曾指警棍掛繩太短,若被告強搶警棍,韋的手腕必會受傷,但她沒受傷,加上她示範顯示掛繩緊套其手,難被拉出,質疑她揑造情節,但裁判官則認為其證供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