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場新聞 2021/03/14 23:45
▍《2021香港約章》 離散港人命運共同 凝聚社群邁向光復 致香港人: ・2019年反送中運動後,國際戰線廣獲迴響,但2020年國安法生效後,香港本土的國際連結受制於嚴刑峻法,海外離散社群隨即承擔更大義務責任為香港抗爭發聲。 ・...
Posted by 羅冠聰 Nathan Law on Sunday, March 14, 2021
《2021 香港約章》全文
1. 自1980年代中英談判起,香港人一直爭取民主制度,以期選出代表香港市民的首長以及立法機關。惟中共一黨專政本質不變,除了阻撓香港人商討香港未來,自九七主權移交後,中共更屢次破壞《中英聯合聲明》和《基本法》精神,從未兌現承諾,落實民主與自治。直至二零一九年反送中運動爆發,港人奮起爭取民主自由,卻被暴政以赤色恐怖打壓,數以萬計示威者被捕。《港區國安法》實施後,港人言論、集會自由盡失,在港者動輒被囚,被政治逼害者流亡海外;2021年中共強加的政制改革更摧毀了香港選舉僅餘的民主成份,一國兩制名存實亡。
2. 港人的勇敢和犧牲使國際社會尤其關注香港的民主運動,國際倡議工作如雨後春荀,港人離散族群無不為建立民主香港而爭取國際盟友支持,護港抗共。在二零二一年之初,我們希望透過《香港約章》來凝聚港人國際戰線的力量,團結海外港人社群,為光復香港的長遠之路籌謀和準備。我們矢志對抗中共霸權及壓逼,爭取港人民主自由;守護並延續海內外港人的自主意志;呼籲國際社會對抗中共威權擴張,共同守護民主自由的價值。
離散港人信念
3. 離散港人會繼續為香港人整體福祉着想,為香港人共同利益出發。離散港人亦應善用海外的自由空間,積極發聲及倡議香港議題,尤其是因政治暴力而難以在香港發表的言論。
4. 抗爭運動應積極尋找更多盟友支持,團結更多香港人,避免派系之爭和海外運動泡沫化,將能量消耗在內部角力。
5. 離散港人發揮互助精神,協助被逼離港者在各地建立並融入在地的互助社群,匡扶個人及同儕的身心體魄,使香港精神不滅。
6. 政治倡議工作以港人利益為依歸,旨在促進香港的政治轉型,體現港人珍重的自由、自主和民主精神。
香港篇
7. 香港人是一個獨特的共同體,擁有獨特的文化、歷史、經歷以及價值觀。我們應該維持獨特的身份認同,持續創造其時代意義,以傳承這些珍貴的特質;我們的身份丶歷史和文化價值應該受到尊重、保護,以各種方法書寫、記錄、保存,抗擊官方諱言捏造的史觀。
8. 香港人有權決定香港的前途和事務,包括民生丶政制丶憲制等改革。同時,香港人應享有民主、自主和自由的制度:民主包括由人民直接選出丶沒有篩選的政府和議會;自主包括本地事務免受中共干預;自由包括《世界人權宣言》丶《公民權利及政治權利公約》和其他國際公約內列明人民應享有的政治丶社會及經濟權利。
9. 香港政府應實行三權分立,司法丶行政及立法機關互不統屬。法治制度應以限制公權力、彰顯公義為最高原則,法官判決應合乎人權及法治的標準,另外本地最高法院應享有憲法解釋權,不受中共干預。
10. 港版國安法是侵害港人言論自由、人身安全、政治自由的惡法,理應馬上廢除。政府應停止以言入罪、釋放在囚的政治犯,並保障所有港人遊行、示威、結社、出版、言論的權利,並撤銷所有針對流亡人士的政治檢控。
11. 中共肆意侵蝕香港公民社會,破壞各個專業領域的價值、原則以及道德,逼使有良心的香港市民臣服於他們無理專橫的管治。我們呼籲市民盡量捍衛自身底線,不與政權同流合污。
12. 在中共的直接指揮和港府官員盲從上意下,警隊已淪為極權打壓市民訴求和權利的武器。警政系統必須改革,在人民充分的監督及授權下,建立真正為民服務的治安自理體系。
中國篇
13. 中國共產黨壟斷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所有權力,實行一黨專政,絲毫沒有民主自治、分權制衡、法治平等、 人權尊嚴的理念。唯有結束一黨專政、建立民主制度,才可在中國境內革新舊有體制,實踐民主和自由的價值。
14. 香港的民主運動針對中共一黨專政的政治暴力,而非中共政體轄下的中國國民,我們呼籲致力推動中國政體轉型的中國國民一起反抗暴政,共行自治之路。
15. 中共並非其口中的「和平主義者」,而是不斷透過各種國家計劃將極權形態輸出,企圖削弱民主制度正當性、鞏固自身權威的獨裁組織。
16. 中共必須停止任何政治打壓,包括對維權人士、人權律師的逼害,保障公民根據憲法擁有的政治權利。
17. 中共必須結束數碼威權管治,終止以大數據監控人民思想舉止,還權予民,保障公民的私隱權。
18. 中共必須馬上結束對內蒙古、西藏、新疆等少數民族的文化清洗和種族滅絕行為,尊重民族及宗教多元,予其實踐獲承諾的合法政治及自治權利。中共必須停止對台灣的軍事威嚇,以及尊重台灣人民民主自決和自治的權利。
國際篇
19. 我們應以跨越黨派的信念進行國際倡議工作,盡力連結更多支持香港的盟友。
20. 人權、民主是儼如氣候危機的全球跨國治理議題,我們應爭取國際社會,例如民主政府、跨國企業、民間組織等共同合作,監察及制衡中共政權的擴張以及其對全球民主自由體制的政治、經濟、法律、軍事及科技威脅。
21. 倡議工作應積極與各地爭取民主、自由的抗爭者連結,促進各地反對極權、爭取民主的變革倡議者相互連結。
22. 倡議工作應積極與爭取氣候公義、種族平權等社會運動連結,聯合爭取社會公義的社群,守護民主自治的土壤,讓更多民主政府聯合支持香港的民主運動。
23. 倡議工作應支持不受威權管治影響的世界體系,警剔世界各地的威權崛起,防止其侵蝕民主價值、收窄自由空間、動搖公平社會的根基。
24. 倡議工作應連結自由世界的盟友,宣揚自由、自主、平等、多元、公平和民主共治的普世價值。
25. 國際社會不應受惠於中共的人權侵害;香港作為自由世界的一部分,與民主國家共享相同價值,國際社會應共同守護被威權挑戰的自由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