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場新聞 2021/04/13 22:35
《立場》向政府的提問如下:
1. 「公開活動」的定義為何,若一個活動並非任何人都能隨意參與,是否仍屬「公開活動」;例如私人聚會、家庭聚會、公司聚會等,若在該些場合內呼籲,是否屬「閉門」;
2. 「公開」及「閉門」的概念,是否亦能應用於網絡及社交媒體上,及如何應用。網上非任何人都能觀看的內容,或付費內容是否屬「閉門」的分類;
3. 若網上私人發布的訊息,被他人用於在其他群組發布,是否亦有刑責;
另外,以下之情況是否屬「煽惑、呼籲」,及須負上刑責:
1. 討論「投白票」、「廢票」、「不投票」的效果,作選情分析等;
2. 誇張地呼籲「記得唔好投白票」;
3. 聲言沒有候選人合適當選;
4. 表示自己已經投白票、或不會投票;
5. 轉發他人呼籲投白票、廢票的資訊;
6. 呼籲「憑良心投票」、「做正確的決定」、「心照」等;
7. 在海外呼籲投白票;
1. 選舉期前,市民呼籲投白票、廢票、不投票的行為會否被規範;
2. 選舉期的法定定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