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淑莊等人涉違限聚令 官裁表證成立 林瑞華自辯:已在鐵閘貼「Private」字眼

立場新聞 2021/04/21 14:55


立法會前議員陳淑莊與香港中小企食店聯盟召集人林瑞華等 3 人,去年 4 月被指在太子酒吧開會,遭票控違反限聚令。案件今(21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續審,裁判官鄭念慈裁定案件表證成立。林瑞華自辯稱,當時有要求酒吧「落半閘」,並在閘邊貼上寫有「Private」的紙張,「想俾一個清晰信息外面知道,(酒吧)不對外開放」。控方指林瑞華及陳淑莊為公民黨友、兩人有交情,才邀請她開會;林同意,但強調市民可透過議員表達訴求。
警員黃沛東昨日作供時,承認當時替酒吧負責人陳偉才錄取口供前,未有作出警誡。陳偉才的代表律師,今日表示警員不正當取得其口供,以致審訊不公平,要求法庭行使酌情權剔除口供。
辯方要求剔除被告口供遭官拒絕
控方則指,警員當時未有合理懷疑陳干犯罪行,故調查僅針對陳淑莊,未有向陳作出警誡,其做法不違反守則。裁判官鄭念慈聽畢控辯陳詞,最終接納被告自願作供,故其口供正式呈堂。
裁判官裁定案件表證成立,被告林瑞華選擇作供,其餘被告不作供。林瑞華供稱,他於去年 3 月一場應對禁酒令的會議上,認識涉案「HANDS」酒吧其中一名股東 Koey。案發當晚,政府宣布 4 月 3 日晚上 6 時起,全港酒吧不可營業,至翌日清晨 6 時。林在業界 WhatsApp 群組召開緊急會議,「因為香港從未禁止任何餐廳或酒吧經營,業界感擔心而召開會議」。
林解釋該 WhatsApp 群組名為 「酒吧業界自救 working group」,內有 60 至 70 名業界人士。當晚約有 21 人報名參與會議,林在群組表示因其餐廳正值晚市營業時間,無法借出,詢問有沒有人願意借出場地。
林瑞華要求酒吧「落半閘」
林續指,只有 Koey 表示願意借出場地。他亦邀請時任立法會議員陳淑莊出席會議,指她熟悉政策,亦是一名律師,可提供法律意見。林在晚上 10 時半到達酒吧,有探熱及使用搓手液。他看到現場仍有 8 至 10 名客人,但無一枱多於 4 人,而枱與枱之間亦有翌風隔開。Koey 得悉林到場後,向客人表示有人包場,提早替他們結帳及結束營業。
林亦要求酒吧「落半閘」,並在閘邊貼上寫有「Private」的紙張,「想俾一個清晰信息外面知道,(酒吧)不對外開放」。林指會議在 11 時 10 分正式開始,約 26 至 28 人參與,他負責講解法例條文。陳淑莊在 11 時半到場,探溫及使用搓手液後,向業界講解法律責任。不久,警方到場調查,陳淑莊在調查 10 分鐘後離開。林否認當晚有人提過立法會選舉事宜。
控方指林瑞華陳淑莊為黨友
控方盤問時,提及林於去年 1 月加入公民黨,亦因與陳淑莊為黨友,兩人有交情而邀請她參與會議;林同意,又指陳淑莊一直跟進業界議題,市民可透過議員表達訴求。
林瑞華否認當晚是立會選舉造勢大會
林瑞華在盤問下亦同意,曾向傳媒透露有意參選立法會,案發時仍在考慮。控方指出,當晚會議其實是立法會選舉的造勢大會,為他爭取業界支持;林否認。
辯方證人、「HANDS」股東之一陳沛妤(Koey)接受控方盤問時承認,當晚 10 時 45 分有兩名食客光顧,但坐在酒吧外面,「佢哋好想食少少嘢,out of 會議空間,容許佢坐一陣,預計佢好快走」。
Koey 又承認當晚曾向與會者提供飲料,他們亦有付費;控方質疑他們其實是「客人」,Koey 回應指沒有向與會者提供餐牌,「我用英文(形容他們)係 guest,我哋都係以服務業招呼,我哋會 serve,冇俾餐牌,佢哋自覺俾錢」。她續指「大家都係老闆,關心嘅唔係一杯飲品嘅價錢」,亦無聽到林瑞華欲參加立法會選舉,及爭取眾人支持。案件押至 6 月 2 日結案陳詞。
陳淑莊(49 歲)及林瑞華(36 歲)各被控一項參與被禁群組聚集的傳票控罪,指他們於 2020 年 4 月 2 日至 3 日期間(包括首尾兩日),在旺角大南街 27 至 31 號地下的「HANDS」酒吧內,參與受禁群組聚集。
酒吧負責人陳偉才(32 歲)則面對兩張傳票,指他在同一時期,未有遵從食物及衞生局局長的指示,為進入「HANDS」酒吧的人量度體溫和容許多於 4 人同坐一桌;營運受禁群組聚集進行的涉案酒吧,並明知而容許受禁群組聚集。
案件編號:KCS 526408-526411/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