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 粉嶺】四男女被指破壞中銀 控方一度播錯片 官:搞錯證物?唔係第一次㗎啦!

立場新聞 2021/05/26 13:20


【18:15 更新下午聆訊情況】
前年 10 月網民發起「十八區商場罷買日」,其間有人破壞中國銀行粉嶺分行,損毀玻璃門。警方其後拘捕案發時介乎 14 至 18 歲的男女,控以非法集結、刑事毀壞等四罪。案件今( 26 日)在粉嶺裁判法院開審,控方一度播放錯的閉路電視片段,致遲遲未能成功播放正確的影片,遭裁判官陳炳宙訓斥:「係咪搞錯咗證物?都唔係第一次㗎啦,所以我堅持睇證物。」又要求他「同個(警方)案件主管反映下」。
中銀內一個閉路電視鏡頭顯示,有黑衣人在下午 4 時許聚集,鐵閘隨閘被撬起,兩名男子進內以手中物不斷敲擊玻璃門。數分鐘後,玻門碎裂。另外兩個設置在中銀外的鏡頭,則捕捉到約 20 至 30 名黑衣人持雨傘包圍鐵閘,逗留一會後離開。至於花都廣場外的閉路電視,疑似拍到零星黑衣人先後進入涉案街道的狀況,同時街上不乏街坊。
中銀經理趙旋供稱,案發前一天鎖門時,鐵閘及玻璃門運作正常。翌日收到管理處通知中銀被破壞時,她趕往現場了解,發現鐵閘和玻璃門均已被損壞,維修費逾 7 萬元。花都廣場保安主管朱兆明則指,警方事後要求他交出廣場附近的閉路電視片段。他於是照辦,並否認燒錄光碟時曾剪輯過片段。
到下午聆訊,朱承認,閉路電視所設置的位置,或受外來因素影響,如重型車經過或大風時,會有「窒一窒」的情況出現,導致相關片段不連貫及不順暢。辯方認為,片段可信性成疑,控方未能證明片段真確性已達致毫無合理疑點的標準,故反對涉事片段呈堂。不過,陳炳宙要求辯方逐一指出片段何時、何處被干擾,並多次反問:「干擾咗啲乜?」他又指,終審法院的「 好出名嘅 7 警案」表明,法庭只須處理片段的相關性及是否表面真確,根本毋須達致毫無合理疑點。
案件押後至明早裁決是否接納相關片段呈堂。
四名被告依次為:無業青年陳慶麟( 18 歲)、兩名 14 歲女學生及 16 歲鄭姓男學生。首三被告同被控非法集結及刑事毀壞兩罪,即於 2019 年 10 月 13 日在粉嶺花都廣場中國銀行(香港)有限公司外,與其他人參與非法集結,並損壞中銀的玻璃門。
陳另被控於同月同日在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即一個耳掛式口罩。鄭則被指於同日在粉嶺中心附近金輝停車場內的公眾地方,攜有一個能發出鐳射光束的裝置。
案件編號:FLCC1851/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