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宗國安法案續審】被告撞車倒地遭包圍 警:憑感覺認為被告有逃走意圖 同袍揮警棍「似乎打唔中」

立場新聞 2021/06/30 14:12


國安法首宗案件、被告唐英傑被指駕駛插有 “光時” 旗幟電單車撞向三名警員,被控 「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及「恐怖活動罪」等三罪,今(30 日) 於高院續審。控方傳召三名聲稱遭撞傷的警員作供,其中警員李灝明供稱,他憑感覺認為被告撞車倒地及遭多名警員包圍後,仍有逃走意圖,因他看見被告手腳郁動。他又確認片段顯示有警員向被告揮動警棍,但「似乎打唔中」。三名警員均完成作供,預計控方專家證人、嶺大教授劉智鵬最快周五作供。
辯方並不爭議李灝明的傷勢,根據其醫療報告,他的傷勢包括身體多處觸痛,包括腰椎、雙手手指等,左肘瘀傷及手臂瘀有血腫、雙膝瘀傷等,他同月 8 日出院後,身體多處仍持續疼痛及須接受復康治療,並獲發病假至同年 8 月 17 日,即逾 1.5 個月。李今供稱他仍未完全康復,手腕郁動有困難,「扭水樽要比較困難先扭」,左邊膊頭及腰部仍感痛楚,每隔三個月須到醫院覆診。
警員李灝明:被告手腳郁動 有逃走意圖
辯方盤問指,雙方相撞後被告倒地,遭多名警員包圍,並沒有嘗試逃走。李不同意說法,指感覺到被告仍有逃走意圖。辯方遂播放相關片段,顯示被告遭多名警員包圍,問李是否仍覺得被告嘗試逃走。李表示,被告當時是沒有辦法逃走,但仍然有逃走意圖,因其手腳有所郁動。辯方其後又播放另一片段,指警員於被告倒地後,以警棍打被告,李則表示「我同事有揮棍動作,不過好似打唔中」。
警否認以身體作人盾截被告
辯方其後以慢鏡再播放片段,重申被告當時沒嘗試逃跑,李不同意,指「佢可能無一個明顯動作,但我有咁嘅感覺」。辯方又指,片段可見李將被告拉到路邊,顯得不開心及非常憤怒,李否認。他在控方覆問下解釋,當時將被告拉到路邊,因現場有人向警方投擲雜物,而被告的電單車因為翻側漏油,他認為現場危險。「千鈞一髮,我唯有用方法將司機帶到安全位置」。他又不認同辯方所指,警員以身體作人肉盾牌截停被告的電單車。
餘下一名聲稱遭撞傷的偵緝警員葉偉全則表示,其左小腿的傷勢已經康復,但右拇指仍未能完全彎曲。葉於辯方盤問下表示,他當日送院治理後即日出院,其後於控方覆問下表示,他當日被送往政府醫院治理,他同日要求出院,並前往養和醫院就診,同月 3 日出院。

警員吳太盛:「將個盾飛過去 係為咗避佢」

警員吳太盛早前作供稱,當時被告在他身邊高速駛過,他因擔心被撞,故打算用盾牌「擋一擋」。盾牌最終鬆脫。辯方今盤問吳指,吳是故意向被告的電單車掟盾牌並導致意外,吳否認說法,多番強調自己是打算用盾牌「擋一擋」,吳其後又指「係一個好自然嘅反應,將個盾飛過去,係為咗避佢(被告)」。(另見報道

控方專家劉智鵬最快周五作供

案件周五續審,或輪到控方專家證人,即嶺大教授劉智鵬作供。控方早前於開案陳詞指,劉智鵬透過幾項觀察,認為「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及「Liberate Hong Kong Revolution of our Times」有港獨及推翻中央政權的含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