鄒幸彤入稟高院 禁警查閱手機涉法律專業特權等資料

立場新聞 2021/07/07 12:44


本身為大律師的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今年 6 月 4 日被指宣傳及呼籲未經批准集結而被捕,上周五(2 日)被落案起訴「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不獲保釋,還押至本月30 日再訊。鄒昨日(6 日)入稟高等法院,申請禁制令,禁止警方檢視或存取鄒的兩部手機中,獲法律專業特權保障及新聞材料等資料,並交還相關資料及作出賠償。
原告人為鄒幸彤,被告人則為警務處處長長。
原告人於入稟狀指,警方於今年 6 月 4 日曾檢取鄒幸彤的兩部手提電話,品牌分別為三星及蘋果。沙田裁判法院裁判官於同月 29 日就檢取相關電子裝置事宜發出手令。
鄒昨入稟高等法院,申請禁制令,禁止警方存取、檢視、搜尋或複製相關電子裝置中,獲法律專業特權保障、屬新聞材料、超出手令範圍、及與控罪「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無關的資料。
鄒又申請法庭就雙方如何決定所撿取資料是否屬上述類別作出指示,並下令警方交還相關資料及作出賠償。
 
案件編號:HCMP 948/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