擲水樽阻警推少女 反水客男生判服務令
香港專業教育學院男學生趙國匡(20歲)今年3月1日,於元朗參與反水貨客示威,聲稱期間見總督察李碩倫將一名少女推落地,情急下向總督察擲水樽,男學生早前承認襲警罪,今被判處接受80小時社會服務令。
被告趙國匡求情指願意接受服務令,裁判官亦接納其報告的建議,認為被告有悔意,判處社會服務令。
趙國匡今年3月1日參與元朗反水貨客示威期間,稱因見一名男警總督察將少女推落地,情急下向總督察擲水樽,擊中其右大腿,被捕聲言「男人大丈夫做得出唔怕認」。趙上月承認襲警罪,辯方代被告向李和其家人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