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 12 月,Edgar(吳翰林)因受長年的抑鬱症困擾,在家中自殺身故。Edgar 去世後,其丈夫 Henry(李亦豪)卻無法以配偶身分處理另一半的後事,例如他到富山公眾殮房欲辨認亡夫遺體時,法醫以兩人的婚姻不被香港法例承認為由,要求 Edgar 母親授權才能讓他成為辦理人;當 Henry 到死因庭申請豁免驗屍時,書記亦指他不能成為唯一申請人,必須要亡夫的直系親屬加入才能申請,這些行政上的阻撓令 Henry 一直無法完成亡夫遺願幫他撒灰。李於是在今年初申請司法覆核,要求修改《死因裁判官條例》等有關「伴侶」的定義,並要求法庭裁定政府法醫不容許同性配偶辨認遺體的做法,違反《基本法》及《香港人權法案》。
吳翰林(左)與李亦豪(右)於 2017 年在英國結婚
案件擾攘了大半年,原本須排期審訊,卻在 10 月初(7 日)迎來轉機。身為答辯人的律政司司長和衛生署署長不但承認過錯,亦承諾政府日後會公平對待已婚同性配偶處理另一半後事的權利,包括:警方安排殮房認屍時,不會差別對待異性和同性配偶;法醫不會拒絕同性配偶認屍或拒絕提供服務;食物環境衛生署不會拒絕向同性配偶提供公墓、火葬和撒灰服務;入境事務處亦不會拒絕同性配偶為另一半申請「死亡證」等。另外,政府亦釐清《死因裁判官條例》條例中,「配偶」一字並無區分同性或異性,因此死因裁判庭在政策上不會否定同性配偶的權利。由於政府與 Henry 一方達成共識,法官接納雙方撤銷司法覆核的申請。
政府聲明不包民事結合 未涵蓋所有處理配偶身後事的法規
對於案件取得突破,Henry 透過律師行發新聞稿,稱亡夫 Edgar 生前因性傾向遭受多方面歧視,但因「深信他和所有人一樣,理應得到平等的對待」而提出多宗爭取平權的司法覆核。Henry 希望大家能聆聽及尊重其亡夫的心願,不要再有下一個悲劇發生,亦懇請政府主動、全面地審視處理配偶身後事的相關法律和政策。他憂慮雖然政府承諾各部門日後不再差別對待同性配偶,但政府的聲明未涵蓋所有處理配偶身後事的法規,例如政府今次承諾的保障理論上不包括「民事結合」同性配偶、沒有釐清同性配偶有沒有合葬權利、能否為逝世的另一半作器官捐贈安排等,亦沒有處理同性配偶能否與異性配偶一樣,被現行法律視為「近親」而有權優先決定遺體如何安置和處理骨灰等議題。
Henry 近日接受《G 點電視》訪問時稱,希望政府能就今次事件公開道歉,還他和亡夫一個公道,又認為政府應公開訂立及修改有關部門指引,通知公職人員最新的政策安排。「喪失配偶本來已是一件十分難過的事。但 Edgar 死後,我們仍然遭受政府不公平、不尊重的對待,實在倍感難受。」他稱同志都是有血有肉的人,文明社會不應這樣對待他們。
根據入稟狀,33 歲的 Edgar 長年受抑鬱症困擾,去年 12 月於兩人購置的單位自殺身亡,出事前他曾向 Henry 發短訊,表示希望他以丈夫身分為他辦理身後事,包括將骨灰撒到海中。但由於法醫和其他政府部門不承認他的配偶身份,他需要 Edgar 母親授權才能幫忙處理後事。其後 Henry 與岳母關係轉差,岳母撤回授權,他幾乎無法參與亡夫所有的後事安排,唯有申請司法覆核。案件一波三折,試過在法庭批出覆核許可後,律政司卻認為法理上不應受理案件,今年 6 月一度要求撤銷許可,直至近日雙方才達成共識,和平收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