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也有些選舉制度的問題是可以簡單通過國會法案處理的。歷史上美國一直有各式限制少數投票權的行政手段,其中一個最廣為人知的做法,就是曾經要求選民在登記時作「
識字測試」才可符合資格。這測試名義上是要確保獲登記的選民都要識字,才有能力參與公共生活。現實上這些測試的設計卻和識字無關,而是利用大量模稜兩可和語意不清的問題,誤導答題者犯錯;與此同時,實行這些規定的地方又容許家中祖上已有親人擁有投票權者豁免測試,於是一般白人就不用被考。如是者,這些關卡表面上和種族不相關,實際上就變相延續過去黑人不能投票的種族歧視。此等做法已被 1965 年的投票權法案所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