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場新聞 2021/11/29 14:45
1. 11 月 3 日,被告發放了製作具有耐熱性的合成燃燒物品「希臘火」的方法,並附上相關「火魔法」教學頻道
2. 11 月 11 日,被告教文教別人打開港鐵緊急車門及投雜物進露天車軌等,以及教別人放紙箱於馬路上,以阻礙港鐵及道路
3. 11 月 12 日,被告提議他人用大學化學資源去製造爆炸品,並在中文大學一帶參與暴動,並向警方使用該些爆炸品;被告亦提議了在暴動時可用作對抗警察的各種方法
4. 11 月 13 日,被告提議利用鐵通及鏹水等物品「殺畜牲」,當中提及「一人一支鐵通鏹水係基本」
5. 11 月 14 日,被告提議他人自己動手製造燃燒物品,並教他們在製造時戴上手套以掩飾身份
6. 11 月 15 日,被告人提議他人參與當天的「三罷」行動,並對港鐵造成阻礙
7. 11 月 16 日,被告人提議他人非法干擾港鐵電纜,以阻礙港鐵
8. 11 月 18 日,被告轉發由其他人提供、聲構效力與沙林毒氣相近的「氯氣彈」製作方法,煽惑他人用以襲擊警察及警務設施
9. 11 月 19 日,被告人轉發由其他人提供,製作鋁熱彈等化學燃燒品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