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場新聞 2015/08/18 14:00
「其實我早在8月5日已收到警方通知,表示警方的『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將基於9月26日的『重奪公民廣場』行動正式起訴我本人兩條罪名:『涉嫌煽動他人參與非法集會』以及『參與非法集會』。
由於當時未收到預約拘捕的日期,也不想在上機前往威尼斯Creative Time講述香港民主運動的時後突然被捕,或在我返回香港時『一落機就被人拉』,結果便打算等待確認預約拘捕時間後,才向外間公佈被落案起訴一事,終於警方在今早通知我將需與羅冠聰在8月27日(星期四)早上10時半前往中區警署接受『預約拘捕』。」
【重案組及O記】
看來在香港政府眼中,運動的組織者不是重犯,就是黑社會。
在荒謬的白皮書遊行檢控中,負責的是重案組;
今天收到電話,負責打響清算雨傘運動組織者頭炮的,是O記(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
警方將於8月尾起訴我上年926煽動他人非法集會,詳情會稍後公佈。
組織學生運動,都算是「複雜的有組織罪案和嚴重的三合會罪行」嗎?難怪學民的朋友擺街站,都引來一堆O記圍堵,年青人走上街頭,都會被挑釁及查牌。
掌權者對這個世代,真的這麼沒有信心?還是覺得,年輕一代,經已對政權完全失去信任,需要除之而後快?
收到O記電話,警方正式起訴我上年926衝入公廣時涉嫌普通襲擊,需於月尾到警總落案。
今天政府要清算學生,要打壓追求自由的人。
但自由是一個信念,是我的信念,也是我戰友們的。
信念不可能被禁止和打壓 ,它只會不停擴張,
然後有一天 我們會打倒暴政 拯救我們的家
除我以外,也有大量示威者因雨傘被捕/起訴,請大家多多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