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投票】選票不可摺疊 選舉事務處列出質疑選票是否有效情況 不包括摺疊選票
立法會選舉下個月 19 日舉行,有別於以往投票,今次選舉活動指引列明,地方選區、功能界別選民選票不可摺疊,而選委會界別選票亦不應摺疊。選舉事務處今日(1日)回覆查詢時沒正面回應,回覆只引用《立法會選舉活動指引》第6章,列出令人質疑選票是否有效的情況,當中並不包括對摺選票。
根據是次立法會選舉活動指引,地方選區、功能界別選民,在填劃選票後,要將已填劃的一面向下,放入投票箱。指引列明,選民不可摺疊選票。而使用電子點票的選委會界別,選票不應摺疊,投票站會提供封套,選民要將選票放進封套內,然後再放入投票箱。選管會主席馮驊曾在立法會選舉網上候選人簡介會上提醒,地方選區、功能界別選民「請你哋唔好將選票對摺」,
而選舉事務處製作的短片則指,選民填劃選票,蓋印後將選票正面朝下,「唔洗對摺」,放入票箱。
《立場新聞》向選舉事務處查詢,推行不可摺疊的新安排原因,有選民擔心投票不保密等,誤將選票對摺會否被視為廢票等時,選舉事務處未有回應推行不可摺疊的新安排的原因;至於有選民憂慮不保密,選舉事務處回覆時僅表示,根據《選舉管理委員會(選舉程序)(立法會)規例》,除選民或獲授權代表、執勤的警務人員、懲教署人員等,所有獲准進入投票站的其他人士,必須簽署一份保密聲明,並須遵守有關對投票保密的各項規定。《規例》亦禁止可能在投票和點票過程中損害投票保密的行為,任何人士如違反條款內任何被禁止的行為,即屬違法。
選舉事務處亦未有正面回應如果誤將選票對摺會否被視為廢票,只是引用《立法會選舉活動指引》第6章,列出令人質疑選票是否有效的情況,包括選票上有任何可能識別選民身分的文字或記認、 選票相當殘破、選票並無明確選擇、及沒有按照《立法會選舉程序規例》相關條例填劃選票,當中並不包括對摺選票。
對於只有選委會界別選民獲提供封套放入選票,選舉事務處解釋,由於選委會界別會使用電子點票,選票需要封套內以保護選票。
翻查2019 年區議會選舉,選民須將選票向內摺合。而最終延期無舉行的 2020 年立法會選舉活動指引亦列明,地方選區、區議會(第二)功能界別(現時已取消)選民須把選票已填劃的⼀⾯向內摺疊,其他功能界別選民則要把選票以正面向下的方式放入投票箱前,不可摺疊選票。
新界西南選區候選人劉卓裕指,普遍街坊都不知道今次選舉選票不可對摺,即使自己參選都無留意。他知悉過去有因蓋印油墨未乾但對摺選票而成為廢票的情況,但他認為最重要是選管會要確保新安排下,選民的投票意向不會被其他人知道,以釋除公眾疑慮。新界西南候選人還有民建聯、新社聯陳恒鑌、工聯會陳穎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