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男記者認港鐵站偷拍裙底 官:或判即時監禁 下月判刑

立場新聞 2021/12/23 16:51


警方今年 9 月尖沙嘴站巡邏期間,即場拘捕一名22歲男子,指他涉在扶手梯偷拍兩名女子的裙底,並在手機搜出偷拍片段。涉案男子、曾任職記者的丘庭亮今於九龍城法院承認作出有違公德行為罪,裁判官先索取被告背景及感化官報告,明言控罪嚴重,或判即時監禁,並押後至明年1月5日判刑,被告獲准繼續保釋。
被告丘庭亮( 22歲、無業),被指於2021年9月26日,在尖沙咀站近B2出口扶手電梯作出有違公德的行為,即以一部手機的攝像鏡頭拍攝女子X及女子Y裙底的影片。
被告認罪後,控方讀出承認案情。案情指,X 及Y是朋友,二人與被告素不相識。
當日下午,警方於尖沙咀站進行罪案巡邏。有警員看見被告望向女途人,形跡可疑,遂觀察被告。未幾警員看見被告跟隨X及Y上扶手電梯,並將手機置於二人的裙底位置。
被告警誡下承認尋求性滿足犯案
最終警員於港鐵站B2出口截停被告,並於被告手機搜出偷拍片段,畫面顯示兩女的裙底及大腿位置。被告即場被捕,警誡下承認尋求性滿足而犯案,懇求對方給予機會。
辯方求情指,被告沒有刑事紀錄,背景良好。被告的老師、上司及牧師的求情信指,被告案發前擁有正面人生。辯方續指他事發後有深切悔意,其精神科報告顯示被告已積極接受治療,並深切了解自身問題,重犯機會低;雖然被告未以適當方法處理及宣洩性需求,但他第一時間認罪,現有穩定兼職,望裁判官先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及感化官報告。
署理主任裁判官黃雅茵表示,會先索取感化報官告及背景報告;又指控罪嚴重,若被定罪可判即時監禁,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5日判刑,被告繼續保釋。
案件編號:KCCC3398/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