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場新聞 2015/01/23 12:20
有關警方於城大校內無理干預同學正常活動之聲明
香港警務署於本月二十日香港城市大學舉辦招募日,希望吸納莘莘學子加入警隊行列。雨傘運動期間,我們都清楚看到警權問題相當嚴重,警方不斷濫用暴力對待示威者,使多人身心受創,最為令人側目的是黑警暗角打人事件。有見及此本會幹事會及一眾自發同學藉此機會向警方提出我們訴求及意見,包括要求交代涉事七警起訴日子。
該天參與者意在提醒同學於佔領行動期間之各種濫權行為,亦希望警方能對於<暗角打人事件>作出正面回應。過程中,曾有警員(警員編號34022)喬裝成便衣探員,以手機把前向表達意見之同學攝錄,而執勤期間未有跟據<警務條例>出示委任證或警員編號;及後其同袍解釋因本校同學「太熱情款待」而需要向上司匯報,聲稱該警員為避免尷尬所以換上便衣。在該警員攝錄期間,本幹事會之廣播幹事曾以相機紀錄過程,而該警員其後質問其拍攝之意圖,甚至指出其帶可能違反肖像權。最後以上司放行為由,口頭警告作罷。
首先,本幹事會必須重申該日參與行動的同學行為檢點,亦如日常之校內街站一樣,未有影響學校之正常運作。再者,警察的責任乃維持社會秩序及保護市民,而非干預學生於校內之正常活動,更遑論以執法之名威嚇學生。最後,警方必須為懷疑違反警例之舉動作出正面回應,無論於雨傘運動的過程或是次校內的行動,要為所有無理的行為負上責任。
香港城市大學學生會
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