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場新聞 2015/08/28 14:44
「我們決定是否就一宗案件檢控,與最後法院是否判有罪,大家在法律上用的標準是完全不同,香港用的標準與英國,及其他普通法國家用的標準是一樣。 亦即是,決定檢控與否時,我們只需看有否合理定罪機會,但當法庭決定是否真的定罪時,他們需要在沒有任何合理疑點下才會定罪,我想大家也知道後者標準高很多,因此,應否檢控與最後定罪,兩者之間是沒有直接關係,所以以定罪率高低推算檢控水平高低,第一邏輯上不成立,亦沒有很大意義。」
「我們決定是否就一宗案件檢控,與最後法院是否判有罪,大家在法律上用的標準是完全不同,香港用的標準與英國,及其他普通法國家用的標準是一樣。
亦即是,決定檢控與否時,我們只需看有否合理定罪機會,但當法庭決定是否真的定罪時,他們需要在沒有任何合理疑點下才會定罪,我想大家也知道後者標準高很多,因此,應否檢控與最後定罪,兩者之間是沒有直接關係,所以以定罪率高低推算檢控水平高低,第一邏輯上不成立,亦沒有很大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