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年今日
指被告「緩步跑」衝擊 官稱警證供完全不可信 佔領人士脫罪
立場新聞 2015/09/14 20:54
資料圖片:佔領運動
一名27歲廚師,去年10月15日在龍和道被捕,被控阻差辦公,案件今於東區裁判法院開審,控方指被告多次以「緩步跑」的速度衝擊警方防線。裁判官認為,警員供詞與辯方呈堂片段顯示的現場情況不符,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
27歲廚師劉子安被控於去年10月15日凌晨,在添馬公園近龍和道,阻撓警員執行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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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述涉案警員何宇軒在庭上表示,被告當時衝擊警方防線,速度如緩步跑一般,不過,辯方在庭上播放片段顯示,被告首先在遠處觀看,然後走避警員施放的胡椒噴霧,繼而跌倒並被一名警長制服,這與何宇軒供稱被告數度衝擊防線的說法相距甚遠,而何宇軒從未入鏡。
裁判官最後裁定,何宇軒的證供完全不可信,拒絕接納其證供,判被告罪名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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