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場新聞 2015/10/16 14:21
「作為監督和執行部門,水務署和房屋署當然有一定責任,令到確保食水不含鉛的監督制度有不足之處,但這個不等於公職人員有法不依,疏忽職守.....如果我們在處理這件事上,真的有如幾位泛民議員,包括陳家洛議員、馮檢基議員、黃毓民議員所講的,態度散漫,令港人震怒,心術不正,圖謀個人利益,諉過於人,犯下彌天大錯,我深信,我和幾位局長都有負起政治責任的勇氣。」
「好不幸,我真的起碼有兩位同事,喝了這些他們口中所謂的鉛水,由於發生了這件事,我在內部已經發出了指示,以後任何官員出席任何場合,面對同樣的壓力和情況,是不能接受屈辱。他們要維護的不單是他們的個人尊嚴,是特區政府的尊嚴。
前人話『人到無求品自高』,今日我話『官到無求膽自大』,我有膽指出今次鉛水事件好早發生時,我已經有膽承認我們的制度有不足、不善之處,我有膽指出今次事件被政治化這個現象,我有膽冒住被批評『護短』的風險,為我盡心盡力的公務員,討回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