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健超被控襲十一警抗四警 今午提堂

立場新聞 2015/10/19 12:46


上年10月15日凌晨涉嫌毆打公民黨成員曾健超的七名警員,及曾健超同於今日下午提堂。
據控罪書所示,曾健超被控共五罪,分別是襲警罪及四項抗拒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罪。
其中就襲警罪,曾健超被控於2014年10月15日,在香港金鐘龍和道隧道西行線東面入口上面的花糟,襲擊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包括警長黃凱文、警員張嘉恆、警員李俊傑、警員林展恒、警員徐康盛、警員何德章、警員劉浩明、警員黃信偉、警員張善衡、警員黃偉諾、警員周修民。
就四項抗拒警務人員罪,曾健超被指於同日於龍和道隧道上的花槽,抗拒警長畢宏達、警長程英偉、警長鄭浩漳和高級督察傅駿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