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場新聞 2015/10/19 14:37
控罪:(1) 有意圖而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
被控罪行條文: 違反香港法例第212章侵害人身罪條例第17(a)條
被控罪行詳情: 黃祖成、劉卓毅、白榮斌、劉興沛、陳少丹、關嘉豪及黃偉豪,你被控於二零一四年十月十五日,在香港龍匯道政府大廈泵房東變電站外意圖使男子曾健超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導致該男子曾健超身體受嚴重傷害。
控罪:(2)普通襲擊
被控罪行條文: 違反普通法及香港法例第212章侵害人身罪條例第40條
被控罪行詳情: 陳少丹,你被控於二零一四年十月十五日,在香港中港道2號中區警署接見室7號房內襲擊男子曾健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