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美國、歐洲、印度、日本和俄羅斯均是六大主要排放國,他們在高峰會的取向是決定全球命脈的關鍵——因為發達國家認為發展中國家都應付上責任;而發展中國家則認為自己沒有歷史責任,所以遲遲未有共識。
就以中國為例,作為《京都議定書》控制綱要以外的國家,不受溫室氣體排放限制,協議作用也很少。但在過去十年,全球的
碳排放增長有一半來自中國。直至去年,中央政府首次同意為碳減排訂出沒有法律約束力的實質時間表,預期將於 2030 年左右達到排放頂點。當局希望到達頂點前開始減排,另外增加再生能源使用比率至約 20%。與此同時,卻
批准興建超過 155 座煤炭發電廠,相信中國在實際減排上應殊不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