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過頭來看看香港的情况,與其奢望政府立法禁止微膠珠的使用,倒不如靠大家發揮綠色消費者的力量,齊聲拒絕購買和使用這些含有微膠珠的磨砂潔膚產品,促使它們盡快在市場上消失。《
磨(膠)砂潔面乳》一文刊登以後,我繼續走訪大小商場裏的藥房和護膚品牌專賣店,發現不少標榜天然或健康的中高檔護膚品牌的磨砂產品都含有微膠珠。另有一些品牌則連產品成分都懶得向消費者交代,其中一個日本品牌的香港代理回覆我的查詢時,明言這是因為香港法例並沒有要求護膚品生產商在產品上列名成分。另外一個美國護膚品牌則迴避我在其 facebook 專頁上的提問,請我留下電郵地址,說將會以電郵回覆。但直至今期交稿日還是杳無音信,是有什麼虧心事嗎?為什麼不敢在 facebook 上交代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