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覆核三跑許可聆訊 代表律師潘熙:港部分空域授權深圳管理 疑違基本法
約10名環保觸覺成員和馬灣居民到高等法院門外聲援(Roy Tam圖片)
三名市民就機場三跑計劃提出司法覆核,高等法院進行許可聆訊,聽取雙方陳詞。代表其中一位申請人的資深大律師潘熙指,包括香港機場在內的珠三角4個機場有中長期共用空域規劃,更劃出香港的部分空域,授權深圳管理,質疑相關安排違反基本法第130條,香港應負責管理本身空域的規定。
《基本法》第130條
香港特別行政區自行負責民用航空的日常業務和技術管理,包括機場管理,在香港特別行政區飛行情報區內提供空中交通服務,和履行國際民用航空組織的區域性航行規劃程序所規定的其他職責。
三名司法覆核申請人分別是城市大學學生許倩珩、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和社運人士古思堯,高等法院早前將三人申請合併處理。案件答辯人包括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以及機場管理局。
潘熙又質疑,機管局向離境旅客徵收機場建設費,或利用發債券集資興建三跑,繞過立法會,認為有關決定不合法。
約10名環保觸覺成員和馬灣居民到高等法院門外聲援,反對政府向每位使用機場乘客收取機場建設費,又質疑三跑落成後空域共享或違反基本法,要求暫停三跑計劃。環保觸覺總幹事譚凱邦指:「司法覆核入場券的門檻是可爭議就可以,所以我們對於今天取得司法覆核許可,是有相當信心,我們亦得到資深大律師潘熙的協助去打這場官司,我們認為具合理勝算。」
行政會議在去年3月通過涉1415億元的機場三跑系統,城規會上決定向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提交沒有修訂的赤鱲角分區計劃大綱草圖,令三跑工程再過「綠燈」,即代表通過興建第三條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