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為梁天琦寄「自治」通郵 選舉事務處:政府部門不參與非法行動

立場新聞 2016/04/18 18:01


選舉事務處早前以「自治」、「自決前途」等字眼違反基本法為由,拒絕寄出新界東補選「本土民主前線」候選人梁天琦的通郵宣傳單張。選舉事務處選舉事務主任李柏康今日表示,候選人參選時須發聲明擁護《基本法》,律政司意見指通郵上有關內容有可能構成非法行為,選舉事務處作為政府部門,要「盡量避免參與非法行動」,政府部門、資源亦不應協助。
李柏康今日在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中,被多名泛民議員問到此事。李柏康稱,當時有徵詢律政司意見,律政司認為有可能構成違法行為,政府部門及公共資源(指為候選人寄通郵予選區所有選民)不應協助或參與非法行為,因此拒絕幫助梁天琦寄出通郵,強調是法律的考慮,不存在政治審查。
「自決」可否接受?選舉處:要詢律政司
泛民議員質疑選舉事務處是根據甚麼原則而決定拒絕文宣,會否訂立相關指引或敏感字眼列表,李柏康表示,在即將到來的立法會選舉,若出現類似情況,會按同一套原則檢視,徵詢律政司意見,但訂出具體指引有困難。
社民連梁國雄質疑李柏康指有關字眼是違法,但不擁護基本法只是憲制上的概念,不構成任何違法行為,批評政府的行為無法可依。
公民黨毛孟靜舉例問,「港人自決」口號可不可以接受,李柏康稱,不可單以字眼判斷,要根據前文後理,又指問題十分敏感,要徵詢律政司意見;被問到有沒有一份敏感字名單,李柏康又指每次選舉前,選舉事務處均會檢視是次選舉的「處理手法」。人民力量陳志全問到,倡議修改基本法,算不算抵觸基本法,李柏康沒有回應。
公民黨楊岳橋問到,是否所有通郵都要交給律政司檢視,李柏康稱,郵件首先會由郵政處檢視,若發現有問題才會通知選舉事務處,由處方徵詢律政司。
被問到屋邨橫額、海報又會否以此方式處理,李柏康重申「所有公共資源都唔可以參與非法活動」。
被指以言入罪、政治審查
早前新界東補選進行期間,梁天琦收到選舉事務處通知,要求刪除本民前選舉通郵的部份字眼,否則拒絕郵寄,涉事字眼包括「自治」、「自主」、「自決前途」、「香港有異於中國的歷史」;梁天琦又引選舉事務處稱,通郵中「勇武抗爭,以武犯禁」字眼,因「鼓吹武力以達到目的」需要刪除,梁批評選舉事務處以言入罪。
公民黨隨後發表聲明,譴責選舉事務處對候選人文宣作政治審查,批評選舉事務處自行詮釋《基本法》,打壓候選人宣傳的權利,剝奪選民的知情權。
選舉事務處另公佈,今年9月4日舉行的立法會選舉,提名期將為7月16-29日;據2015年正式選民登記冊,地方選區選民約369萬,預計今屆選舉將增至380萬。九月立法會選舉將設立580個一般投票站。